KIS 商贸版1.1,凭证汇总打印设置
问题表现: KIS 商贸版1.1,凭证使用普通打印,不需要打印出所有明细科目,例如需要汇 总到二级明细科目进行打印。 解决方法: 解决方法,请按下列步骤***作: 1、 单击【财务处理】→【凭证管理】,设置过滤条件,进入【会计分录序时簿】 窗口; 2、 单击菜单【文件】→【打印凭证】→【汇总打印】,将【汇总科目级次】调 整为需要的级次,例如:2; 3、 单击下方的【打印】按钮进行预览及打印。 注意: 在汇总打印中设置的汇总级次与直接预览打印无关。即当汇总打印中设置的汇 总科目级次为2,但如果打印时直接通过单击菜单【文件】→【打印凭证】→ 【打印】或【打印预览】,则凭证打印时默认打印出最明细一级科目,与汇总打 印中设置的信息不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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