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 对在我国境内投资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的企业,其项目所需国产设备投资的40%可从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设备购置当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
n 允许抵免的国产设备是指国内企业生产制造的生产经营性设备,不包括进口的和“三来一补”的设备。
n 企业每一年度投资抵免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不得超过该企业当年此设备购置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税额。如果当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不足抵免时,未予抵免的投资额,可用以后年度企业此设备购置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税额延续抵免,但抵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