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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有者权益的合理避税方法--横向联合的避税筹划技巧与案例   

n            国家税务总局(1994)财税字第001号文件规定:经济联合组织实现的利润,采用先分后税的办法,以联合各方按协议规定从联合组织分得利润,拿回原地并入企业利润一并征收所得税。

n            湖北一家公司与江西和湖南公司联合,根据协议,江西公司和湖南公司为湖北公司提供零部件,两公司进原材料款可由各自负担,不够时由湖北公司支付,平时所需日常管理费用由湖北公司暂借,年中和末进行两次利润分配,实行先分后税的办法,平时江西和湖南公司按移库移交办理。

n            从税收情况分析,国家的所得税和增值税未少交,只是交纳的时间有些推迟,从而形成了大量税金滞留企业周转。

n              对交通、能源、老少边穷地区投资分得的利润在5年内减半征收所得税。为了获得以上税收的好处,作为企业尽可能挂靠老少边穷和交通能源,以联合形式求避税之实。

n           深圳万达电子器材公司,与邮电局某生产企业联营,成立一个专门寻呼台。生产企业以寻呼网络投资,而电子公司则以寻呼机作为投资,寻呼台经批准开始营运。按规定,既销售寻呼器材,又为客户提供有关的电信劳务服务的,不缴纳增值税而缴纳营业税,税率为3%。而单独销售寻呼器材,不提供有关的电信劳务服务的应缴纳增值税。这样,经过联合,电子器材公司销售该批寻呼器材,仅按3%的营业税率缴税,税负大大低于预计的缴纳增值税的税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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