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纳税筹划的一般方法
n一、企业投资的筹划
nØ企业筹资渠道的选择
n——争取财政拨款和补贴;
n——企业自我积累;
n——金融机构信贷资金;
n——社会集资和企业间拆借;
n——企业内部集资
nØ股份公司的筹划:
n深圳某股份公司是一个由企业员工出资组成的股份制企业,股份额为1000万股(原始股)。一年以后企业取得税后利润200万元。如果采取1元金额配股方式全部发给股东个人,那么股票持有者为新增股票每股支付0.2(20%)的税,发放股息、红利也如此。如果现在企业改按四、六开配股,60%为集体股,40%为个人股,虽然个人股每股仍缴0.2元的税收,但:
n1、集体股可以享受免税24万元(200×60%×20%)的优惠
n2、相当于从国家手中取得24万元的投资;
nnØ利用银行借款的筹划
n辽宁某钢厂利用10年积累起500万元,用这500万元购买设备进行投资,收益期10年,每年平均盈利100万元,该钢厂适用所得税税率33%,则:该企业每年平均缴纳企业所得税:100×33%=33万元;10年累计应纳企业所得税330万元。若企业用银行贷款的办法,贷款500万元,利息年支付额为5万元,则10年后企业累计缴纳企业所得税=(100—5)×33%×10=313.5万元,那么10年减少税负16.5万元。
n二、销售的筹划
n●销售结算方式的选择
n●销售形式的选择,单一、混合、兼营
n●销售价格的确定,转让定价
n●销售机构的选择,分公司、办事处
nØ设立办事处;向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单》,回总机构缴纳税收。
nØ常设分支机构;流转税就地缴纳,所得税汇总缴纳。
nØ独立核算机构。所有税收就地缴纳。
三、企业设立的筹划
n企业类型的选择
n1、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与股份公司的选择。
n李某打算成立公司,预计年获利12万元,请问以何种方式组建公司可有最大税后收益?
n方案1:成立有限责任公司
n企业所得税=12×33%=3.96万元;
n个人所得税=(12—3.96)*20%=1.608万元
n税后收益=12-3.96-1.608=6.432万元
n方案2:成立个人独资公司
n个人所得税= 12×35%—0.675=3.525万元
n税后收益=12—3.525=8.475万元
n应选择方案2
n2、分公司与子公司的选择
nØ投资方向的选择
n应充分利用国家产业税收优惠政策,如对新办第三产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对特殊行业的优惠政策、对利用“三废”产品税收优惠等。
nØ注册地点的选择:
n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扶持贫困地区、保税区、经济特区、西部地区等
四、企业合并分立的筹划
1、企业合并与纳税筹划:
Ø合并产权支付方式的选择
《关于企业合并分立业务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9号)规定,企业合并业务的所得税根据合并的具体方式处理:
A、一般情况下,被合并企业应视为按公允价值转让处置全部资产,计算资产的转让所得,依法缴纳所得税。被合并企业以前年度的亏损,不得结转到合并企业弥补。合并企业接受被合并企业的有关资产,计税时可以按经评估确认的价值确定成本。
B、当合并企业支付给被合并企业[股东]价款的方式不同时,其所得税的处理就不相同。即:合并企业支付给被合并企业或其股东的收购价款中,除合并企业股权以外的现金、有价证券和其他资产(以下简称非股权支付额),不高于所支付的股权票面价值(或支付的股本的账面价值)20%,经税务机构审核确认,当事各方可选择按下列规定进行所得税处理:
na、被合并企业不确认全部资产的转让所得或损失,不计算缴纳所得税。被合并企业合并以前的全部企业所得税纳税事项由合并企业承担,以前年度的亏损,如果未超过法定弥补期限,可由合并企业继续按规定用以后年度实现的于被合并企业资产相关的所得弥补。
nb、合并企业接受被合并企业全部资产的计税成本,须以被合并企业原账面净值为基础确定
n2、企业分立与纳税筹划
nØ有混合销售的企业,应尽量考虑分立经营;
nØ分立便于企业性质的认定,如福利企业、高科技企业、软件生产企业等;
nØ有免税项目企业,可计算分析考虑分立
nØ分立有利于获得低所得税税率
n3、企业股权重组与纳税筹划
nØ股权转让;对转让所得,征收所得税
nØ增资扩股。不涉及税收问题。
n4、资本结构的选择(见案例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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